原標題:優化營商環境出真招
我市深化企業破產統一協調處置
綿陽新聞網訊 日前,我市印發《綿陽市深化企業破產統一協調處置工作實施意見》,旨在妥善解決企業破產處置工作中的社會穩定、資產處置、職工安置、稅收政策、信用修復、企業注銷、金融協調、費用保障以及刑民交叉、逃廢債等重點難點問題,充分發揮破產制度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體拯救和退出機制中的積極作用,保障全市企業破產工作平穩有序推進,不斷優化我市營商環境。
為全力支持、配合企業破產工作,《意見》指出,我市將建立健全綿陽市企業破產府院聯席會議制度,召開定期協調聯席會議和專題會議,建立重大破產案件專班工作機制,實現企業破產“府院共治”聯動機制運行常態化、職責明確化、事項類型化、成果實質化,進一步服務保障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如何在企業破產處置中發揮作用?《意見》明確了做好涉案企業案前研判、加強破產企業職工民生保障、加大對惡意逃廢債行為的打擊力度、建立破產專項基金制度等14個方面的主要任務,為全市企業破產統一協調處置提供了工作方向和根本遵循。
記者梳理《意見》發現,在企業破產統一協調處置具體執行過程中,法院在受理重大破產案件前,將通過共同會商確立破產審判方向:對符合產業政策、市場需求旺盛的企業,各有關部門應給予積極支持,推動實現企業的破產和解或破產重整;對技術水平低、企業發展前景不佳、對生態環境危害較大、不宜再保留的“僵尸企業”應及時通過破產清算實現市場出清。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根據破產企業管理人申請,對符合條件的破產企業,及時恢復必要的供水、供電、供氣,針對企業破產申請受理前欠繳的水、電、燃氣費,由相關部門依法及時申報債權。進入破產程序后發生的水、電、燃氣費屬破產共益費用,由破產企業管理人以破產企業財產及時清償。同時,稅務部門將針對具體案件研究稅費優惠政策,為破產企業的非正常戶解除、重整期間的經營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務。為簡化破產企業稅務和登記變更、注銷手續,稅務、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在收到管理人提交的破產企業變更、注銷申請后,根據法院作出的終結破產裁定等法律文書,于10個工作日內辦結稅務或登記的變更、注銷等手續,大大縮短辦理時限。
為做好破產企業的“后續”工作,《意見》還為破產企業職工權益、招募重整、破產矛盾化解等提供了工作指引。(綿報融媒記者 謝艷)
編輯: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