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羌紅”女子審判團隊調解鄰里糾紛
綿陽新聞網訊 前不久,全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會暨見義勇為工作會議召開,北川羌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獲評“楓橋經驗”創新示范單位,禹里法庭獲評“全市楓橋式人民法庭”,禹里人民法庭庭長羅春梅就“楓橋經驗”在全市作經驗交流。
禹里法庭,始建于1956年。68年來,禹里法庭始終秉持司法為民初心,堅持好、發展好“楓橋經驗”,擘畫出一幅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楓”景。
原告李某某,被告任某某、鐘某某因為林木歸屬問題發生爭吵,進而發生抓扯、打架,導致原告李某某受傷。原告、被告雙方為同村村民,糾紛發生后在村里相互議論、詆毀,導致事件一度發酵,在當地影響較為惡劣。禹里法庭受理后,立即到當地走訪,主動聯系雙方代理人進行溝通,并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邀請了特邀調解員,對原告、被告雙方釋法明理。經多次協調、商討后,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被告任某某、鐘某某一次性賠償原告李某某各項費用共計1.2萬元。雙方均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保證今后不再發生新糾紛。
以上案例只是北川法院禹里法庭多年工作的一個縮影。禹里法庭始終堅持踐行“楓橋經驗”,實現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做到矛盾不上交、糾紛不回流。
禹里法庭地處北川“關內”,現轄“兩鎮八鄉”,轄區內以羌族為主的少數民族聚居。為了精準聚焦民族地區司法需求,禹里法庭建立了“最羌紅”女子審判團隊。該庭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法警均由少數民族女干警擔任,女干警充分發揮熟悉鄉土人情的優勢,借力女性柔和調解力量,以心貼心,促進糾紛柔性化解。在此基礎上,禹里法庭組建了特色調解隊伍,吸納鄉鎮政法委員、網格員等入駐法庭,聘請1名專職調解員駐庭調解、15名兼職調解員就地調解,確保每一起糾紛都有人管、有人調。禹里法庭同步建立“羌族調解+巡回審判”特色調解模式,立足當地風俗,設立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珙桐花調解室”“石榴籽調解室”,營造溫馨和諧的調解氛圍,運用羌族“議話坪”“母舅權”等傳統解紛模式,讓矛盾糾紛在“家門口”得到解決,并將巡回審判與羌民族傳統糾紛化解方式有機結合,2023年以來,禹里法庭共開展巡回審判13次,覆蓋群眾3000人次。
據統計,在禹里法庭轄區里,婚姻家事類糾紛、相鄰權糾紛、土地權屬糾紛等案件比例較大,禹里法庭專題調研羌民族在矛盾糾紛化解過程中形成的民風民俗后,準確把握羌民族矛盾糾紛化解的獨特習俗,形成了一套獨具特色的羌風民俗解紛模式。
近年來,北川羌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建立起“1319”矛盾糾紛聯合調解體系(即縣人民法院設立聯調中心、3個人民法庭設立聯調站、19個鄉鎮設立聯調點),實現矛盾糾紛縣域全覆蓋,促進矛盾糾紛就地化解、多元化解、閉環化解,做深做細訴源治理工作,以法治力量繪就羌山最美“楓”景,推動少數民族地區多元解紛工作開創新局面、取得新成效。(記者 鄧勇 文/圖)
編輯: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