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內,新人排隊領取結婚證。
綿陽新聞網訊 5月13日,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實施第4天。當日10時許,涪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內,排隊領取結婚證的新人絡繹不絕。
“我們只拿了身份證,沒帶戶口本,真的能結婚登記嗎?”面對新人的疑惑,工作人員耐心解答:“放心吧,現在領證就是這么簡單。”
“真是太方便了!今天領證的人比平時多,但申領結婚證僅需帶身份證,手續也由繁變簡,我們從進門到領證,10多分鐘就辦好了。”毛女士和王先生手捧紅紅的結婚證,激動之情溢于言表。這對戀人一個來自綿陽,一個來自拉薩,經過兩年多的異地戀,終于修成正果。以往,王先生需回老家取戶口本等材料,才能到綿陽毛女士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此次趁新條例實施,婚姻登記實現“全國通辦”,兩人便在閑暇時來到涪城區民政局登記結婚。毛女士還特意請來攝影師和朋友,記錄下這一幸福時刻。
據涪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首席代表黃平介紹,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帶來諸多便利。其中,婚姻登記改革實現“全國通辦”,明確規定男女雙方均為內地居民的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和補領婚姻登記證件,均可在任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并且,如今在綿陽登記結婚流程大幅簡化,婚姻當事人只需攜帶身份證,無需再為調取戶口本等資料來回奔波。以往登記時所需的填信息表、復印資料等環節也被取消,當事人僅需簽字按手印即可完成辦理。
“我們可通過婚姻登記系統異地調取當事人婚姻狀況,只要是通過民政部門辦理的婚姻登記記錄,系統均可查看,并會要求當事人現場核實。”黃平解釋道,“同時,當事人需簽訂聲明書,我們也會對聲明書中的個人信息進行核實,確認無誤后,當事人簽字按手印。若系統信息與當事人聲明存在不一致,需當事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后方可辦理。”
黃平特別提醒,為確保當事人順利辦理婚姻登記,若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及身份信息與婚姻登記機關核查信息不一致,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例如,聲明婚姻狀況為“離婚”的,需提供法院生效司法文書、法院出具的離婚證明書或離婚證;聲明婚姻狀況為“喪偶”的,需提供已故配偶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結婚證等。此外,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對所出具證件和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出具虛假證件或材料,不僅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相關信息還將按照國家規定記入信用記錄,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者 彭雪 劉曾太 文/圖)
編輯: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