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年將從省內外高校院所選聘200名左右應用科學領域優秀人才到省內企業專(兼)任技術總師
● 技術總師實行聘任制,聘期2年,每年到企業工作時間累計不少于3個月
四川日報訊(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樊邦平)《四川省選聘技術總師工作實施方案》近日印發,正式啟動技術總師選聘工作。《方案》明確,自今年起,我省每年將從省內外高校院所選聘200名左右應用科學領域優秀人才到省內企業專(兼)任技術總師,以推動高校院所和企業共建創新研發平臺、開展產業技術協作攻關、聯合培養實用人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技術總師實行聘任制,聘期2年,每年到企業工作時間累計不少于3個月。
技術總師選聘分需求發布、對接申報、選聘上崗3個環節。我省每年將征集發布省內企業技術總師崗位需求,并組織省內外高校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發能力的事業單位開展申報推薦工作。申報人要同申報企業充分對接,經派出單位同意后,向申報企業提出申請。在充分對接洽談基礎上,申報企業、申報人及其派出單位簽訂合作協議,明確三方權利義務。
技術總師派出期間,將享受多項支持政策。例如,派出單位將保留其人事及工資關系,同等條件下優先職務晉升、職稱評聘;技術總師可按規定或協議約定取得合法報酬,并與合作企業職工同等享有獲取報酬、獎金的權利;技術總師選聘到與派出單位無直接投資(指導)關系的企業,取得的合法報酬不計入派出單位、合作企業績效工資總量或工資總額。
我省將對技術總師開展以企業評價為主導的中期評估和期滿考核,主要包括履職情況、工作成效,特別是科技成果轉化成效、企業評價、派出單位支撐情況等。對產才融合度不高、合作成果不明顯的,技術總師、合作企業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作,并重新選派技術總師或對接合作企業。考核結果為合格且符合申報條件的,可繼續申報新一輪技術總師;不合格的,3年內不得申報。
(原載2025年8月4日《四川日報》)
編輯: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