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文露敏
5月16日,新修訂的《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公布,進一步強化獎勵導向、明晰獎勵工作管理體制、明確獎勵對象和條件等。《辦法》將從2024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
《辦法》修訂的主要依據是《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等法律法規。新修訂的《辦法》共7章54條,保留了原《辦法》章節結構。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深化科技評價改革。四川也將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作為一項重點工作推進,將科技獎勵與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緊密結合,評選有價值的原創性、引領性重大科技成果,強化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成果的獎勵,讓一線科技人員作出創造性貢獻。
科技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以此為背景,在獎勵導向上,《辦法》強化省科學技術獎與國家和本省重大戰略需求的緊密結合,加大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成果的獎勵力度;堅持公正性、榮譽性,重在獎勵真正作出創造性貢獻的科學家和一線科技人員。
記者梳理發現,《辦法》中,省科學技術獎的類別仍包括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杰出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但又進一步明晰了各獎種的獎勵對象和條件。
例如,《辦法》放寬了杰出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年齡,由現行不超過40周歲修改為不超過45周歲,并增加授獎人數,由不超過5名修改為不超過10名。“這加大了對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激勵,鼓勵最富活力、最具創造性的群體持續走在創新創造前列。”科技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辦法》還明晰了獎勵工作管理體制,明確獎勵榮譽和獎金享有機制,同時加大了對違規違法行為懲戒力度。特別是,明確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杰出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的獎勵榮譽和獎金由獲獎人享有。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獎勵榮譽由完成單位和完成人共享,獎金由完成人按照貢獻大小或者事先協議分配。歸個人所有的省科學技術獎獎金不受個人績效工資總額限制,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此外,對獲獎者剽竊、侵占他人的發現、發明或者其他科學技術成果的學術不端行為“零容忍”,已授獎的項目撤銷獎勵,追回證書和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