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優化城市規劃管理、科學配置空間資源、提升居住環境品質——
《綿陽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正式實施
住宅用地容積率上限由5。0降低到3。0,樓層高由3。3米調整到3。6米,鼓勵架空層的多元利用,倡導步道、騎行道等慢行空間順暢銜接……記者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悉,《綿陽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24版)(以下簡稱《規定》)已正式印發施行。《規定》分為用地建筑、市政兩個分冊,在引導城市規劃建設中意義重大,與市民生活中住、行、游等多方面息息相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定》的出臺,將有助于綿陽城市規劃管理更好地適應市場新變化,滿足城市發展新需要,指導綿陽城市高質量建設、高效率運轉、高水平管理。
突出重點地段,優化城市交通
《規定》倡導凸出綿陽山水城市特點,科學劃定城市形態分區,將居住、商業服務業等建設用地劃分為核心區、特別地區、一般地區三類控制區,分區進行用地指標管控。為滿足土地多元使用需求,《規定》明確住宅用地可配套建設不超過10%的零售商業,持續激發社區活力。
城市重點地段是城市的窗口,一個地方的形象。為提高綿陽重點地段的整體建設水平,《規定》新增了中心城區“重要地段及節點”要素示意圖和“重要城市道路”示意圖,強化重點地段管控。
《規定》更新優化給水、排水、排澇除險、電力、通信、燃氣、管線綜合等市政管網規劃管控內容;新增再生水利用工程、海綿城市、輸油管線、城市綜合管廊等內容。
交通出行方面,《規定》也有明確指導意見——城市道路。銜接最新規范,更新完善城市道路橫斷面、豎向、凈高、交叉口選型等規劃管控要求。
慢行交通。倡導街道空間復合利用,新增人行天橋、人行地道等慢行過街設施管控要求,規范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建設標準,新增綠道建設引導內容。
公共交通。新增公交場站與公交停靠站接駁要求,提高接駁效率;引導升級各類停靠站建設標準,增加候乘舒適性。
靜態交通及交通能源設施。建設“P+R”換乘停車場市民可把私家車停放在駐車換乘停車場,再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以此緩解城市中心交通壓力;鼓勵現有的加油加氣站、路內停車泊位,增設電動汽車充電設施。
提升居住環境,科學匹配車位
《規定》特別強調了綿陽城市的居住環境品質提升。降低住宅用地容積率。引導住宅小區高品質建設,將住宅用地容積率上限由5。0降低到3。0。規范陽臺等非公共活動空間設置規則,將住宅建筑非公共活動空間建筑面積由17%提高到20%。
《規定》還強調提高居住舒適性,住宅建筑標準層單倍計容層高由3。3米調整到3。6米。這意味著,購房者的購房成本不增加的前提下,住宅里的人居生活空間會更加寬敞舒適。
鼓勵住宅建筑首層架空,建筑高度大于33米的住宅建筑,首層架空建筑面積不宜小于其部分建筑總基底面積的20%;建筑高度小于等于33米且層數大于6層的住宅建筑,首層架空建筑面積不宜小于其部分建筑總基底面積的10%。新建住宅建筑首層架空部分層高不應小于標準層層高且不應大于6米。
“上述住宅建筑架空部分用作住宅業主公共活動使用,其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市自規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鼓勵住宅建筑架空部分,植入綠化景觀、文化體育、公共休閑等公共服務內容,滿足居民全時全齡友好需求。
《規定》還提到,鼓勵新建住宅小區通過設置公共風雨連廊,強化小區各樓棟、各架空層、各開敞空間的有機連接。
探索推進城市森林花園建筑建設,符合規定的空中花園、載車電梯、空中立體停車場及車道,按要求計入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在大家關注的停車位方面,《規定》將原每100平方米商品房配套1個機動車停車位,調整為按建筑面積≥200㎡、≥144㎡且<200㎡、≥90㎡且<144㎡、<90㎡四個面積梯度區分配置,戶型面積越大,機動車停車位配比標準越高。
《規定》充分考慮了新能源車輛充電需求。住宅類建筑機動車停車位需100%預留充電設備建設安裝條件,按不少于配建車位數20%的比例,直接建設充電車位,滿足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何雨晴 記者 蘭建春)
編輯: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