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3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食品安全專題發布會,有關負責人透露,一項規范食品直播帶貨行為的重要管理規定,《直播電商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即將于近期正式公布。
《規定》對直播電商經營者實施嚴格監督管理,進一步壓緊壓實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等直播電商各相關主體的食品安全責任,更好防范食品直播活動中的食品安全風險。
《規定》明確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在審查登記、直播營銷人員培訓、食品安全風險自查、食品安全風險管控、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處置等方面的責任。比如,明確要求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將直播間運營者主體資質、直播經營的食品以及直播行為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納入《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作為管控的重點內容,建立“智能監測、排查調度、快速處置”等工作機制,壓實平臺責任,避免風險管控流于形式。
同時,明確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在信息公示、事前合規審核、食品相關信息發布、抽樣檢驗等方面的責任。比如,從直播前、直播中到直播后三個階段對直播間運營者應當履行的義務進行規范,針對直播營銷人員的不同情形分別提出要求,明確其應當依法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嚴格的選品制度,配備相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另外,明確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在直播營銷人員培訓和日常管理、選品等方面的責任。比如,要求直播營銷人員均應建立事前合規審核機制和食品抽樣檢驗管理制度,真實、全面、準確發布食品相關信息,不得通過直播間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規定》也明確直播電商經營者違反本規定須承擔的法律責任。比如,明確不得通過直播間經營的食品類別,細化了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具體情形,通過適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新設處罰條款,明確處罰依據,增強《規定》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編輯:譚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