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河南臨潁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情況通報稱,8月17日,部分媒體在網上發布或轉發“小米汽車撞死人”相關信息,引發了相關輿情?,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25年2月11日13時53分,王某駕駛小米牌小型轎車(車內1人)沿臨潁縣濱河路由西向東行駛過程中駛入道路左側(北半幅),與由東向西行駛的白色本田牌小型轎車(車內6人)發生碰撞,造成4死2傷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縣公安局對王某依法進行逮捕。目前,縣人民法院正在依法進行審理。
針對網傳“王某駕駛小米轎車撞死人事件開庭審理時,對方竟然還開出貧困戶證明”一事。經查,王某為臨潁縣瓦店鎮十里村人,在開庭前夕,王某母親主動聯系該村支部書記李某,要求為王某開具在村里生活期間表現良好的證明。村支部書記李某礙于情面,開具了證明一份,該證明并非貧困證明,僅表述了王某一貫表現及其“家庭經濟一般,事故發生后為賠償受害人已傾盡全力,現家庭經濟困難”,并非網絡傳播的“貧困戶”證明。同時,針對村支部書記李某私自開具證明一事,瓦店鎮黨委于8月17日召開會議研究,村支部書記李某在沒有充分了解證明用途的前提下,開具了部分內容不屬于村兩委事務的證明,未正確履行職責,給予停職處理。
臨潁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表示,將依法依規推進案件的處理。
編輯:譚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