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種子是糧食安全的關鍵,直接關系農業生產命脈和農民切身利益。日前,福建省屏南縣檢察院立足法律監督職能,開展種子保護專項監督行動,以法治力量為農業生產源頭安全筑牢“防護墻”。
“種子流通的每一個環節都不能掉鏈子,銷售端更是防控風險的關鍵卡口。”屏南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吳德強說。該院將監督重點錨定在種子流通的關鍵環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細化排查方案,結合縣域種業實際,明確以經營資質合規性、進銷貨渠道透明度、備案材料完整性為排查要點,細化種子標簽標識核驗、虛假宣傳認定、規范銷售臺賬等操作標準。
在縣農業農村局開展的執法檢查過程中,屏南縣檢察院全程跟進監督,對縣域內農資經營門店、種子銷售點逐一走訪核驗。針對發現的部分經營者未按規定辦理備案登記、銷售臺賬信息不全以及執法不規范、排查不嚴等情況,該院第一時間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執法部門及時整改,確保排查不走過場。
同時,屏南縣檢察院迅速啟動相關工作機制固定證據,擴大線索摸排范圍。針對查實的違法情形,該院果斷立案審查,同時堅持懲治與預防并重,與縣農業農村局形成“行政+司法”保護合力,發揮雙輪驅動作用,構建“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完善機制”閉環治理鏈條,推動農資監管從被動應對、事后補救向源頭防控、主動預防轉變。
“銷售偽劣種子不僅要賠償農戶損失,情節嚴重還可能構成犯罪。”在農資經營戶座談會上,屏南縣檢察院檢察官結合近年來辦理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常見違法情形、法律適用以及處罰標準,詳解相關法律責任與合法經營要求。在專項監督行動中,該院檢察干警既當監督員又做普法員,累計開展現場普法6場次,發放宣傳手冊500余份,引導經營者自覺守法、誠信經營。
“通過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的同向發力,我們將持續深化‘檢察+農業’協作機制,以常態化監督守護農資安全,為鄉村振興注入法治動能。”屏南縣檢察院檢察長吳益華表示。
編輯:郭成